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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EMBA招生录取第8号通知(体检)

发布时间:2020-05-20 09:38 浏览次数:81次

各位拟录取考生: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2020610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寄达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建议与培养协议等一起邮寄。关于培养协议,请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不合格者不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收件人和地址: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洪老师 电话:0571-88273026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大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39-1


 特别提醒:

1. 需要202011日以后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2. 体检报告首页须注明“EMBA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

3. 请选用顺丰快递;

4. 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与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联系,0571-88273026

 

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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