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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新兴力量,你还没加入?| 新生代浙商学院独家推荐

发布时间:2018-03-29 14:41 浏览次数:131次


新生代浙商学院成员(浙大EMBA新生代班学生)注意啦,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开始纳新。


新生代浙商学院将推荐优秀成员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届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以浙大EMBA新生代班学生为主,同时鼓励其他班级有意服务并推进新生代企业家工作的学生申请加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会员


①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理事以上可适当放宽;


②在中国注册三年以上(含)的企业中任职的中国公民;


③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才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④自愿遵守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愿意为协会事业的发展作贡献,关心支持共青团、青少年工作;


⑤坚持以团体会员推荐为主,坚持以实体经济企业负责人为主;


⑥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二级法人单位负责人;原则上在私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外资企业中担任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⑦会员所在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4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所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推荐。此外,建筑业企业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相当于此水平的劳务分包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二级以上资质;金融保险业企业要求中心支公司以上,即地市级中心企业。符合我省八大万亿级产业发展导向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⑧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职工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⑨所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而荣获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可优先推荐入会,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2. 理事、常务理事


常务理事和理事候选人必须是省青企协会员,常务理事候选人必须同时是理事候选人。


①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会员所在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主要指标应达到或基本达到中型企业标准的两倍及以上。此外,住宿业企业要求在四星级以上(城市连锁快捷酒店除外);金融保险业企业为省级中心企业;建筑业企业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相当于此水平的劳务分包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具有一级资质。


③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


④积极主动支持参与共青团及青企协组织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引领青年企业家事业发展,并能为青少年公益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⑤曾因企业经营管理业绩和社会贡献事迹突出获得过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创业奖、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浙江杰出青年、新锐浙商、长三角青商等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所在行业属于我省八大万亿级产业发展范畴的优先考虑。


二、推荐程序


由新生代浙商学院推荐至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统一审核。


三、会费标准


协会每届五年,每届会费一次性缴纳。根据个人会员在协会中的不同职务实行级差会费制度,每届会费为:会员1.5万元,理事3万元,常务理事4万元,副会长10万元。会费主要用于组织会员开展学习培训、考察交流和组织建设等协会业务活动。


四、产业委员会


为便于同业交流和工作开展,设立6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制造业产业委员会、能源环保和农林牧渔产业委员会、信息科技产业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产业委员会、商贸流通和金融社会服务产业委员会、大健康和文化旅游产业委员会,推荐会员时,要根据会员从业领域,注明所属产业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新生代浙商学院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