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EMBA招生录取第9号通知(体检与培养协议)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浙江大学2021年拟录取的EMBA考生需进行体检并签署《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于4月15日(周四)前将体检报告和培养协议用EMS或顺丰快递寄达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一、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1. 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2. 2021年1月1日以后二甲及以上医院或第三方正规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均有效;
3. 体检报告首页须自行注明“EMBA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
4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华家池校区校医院可做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空腹前往)。
二、培养协议
拟录取考生需下载附件,用A4纸打印2份,清晰工整书写乙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每一份协议包含两处签名,一处身份证号和一处落款日期,请勿遗漏。
收件人和地址: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洪老师 电话:0571-88273026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浙大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新大楼B楼919,邮编:310058(仅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与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联系,0571-88273026。
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