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奖学金管理办法 (2022年5月修订)
一、 EMBA中心奖学金制度设立目的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浙江大学求是创新校训,践行管理学院使命战略,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奖学金制度,以助力中心优秀创领者潜心学习、志成高远,真正成为引领中国发展的健康力量。
二、 EMBA中心奖学金计划
针对EMBA研究生,中心、学院及学校现设有菁英学子奖学金、服务于区域发展国家战略专项奖学金(含粤港澳湾区专项、中西部发展专项)、勤学优秀奖学金、“健康力量”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校设)、恒逸基金奖学金(院设)、春晓基金奖学金(院设)等。具体设置计划如下:
1、菁英学子奖学金
申请及评选依据:在当年全国联考成绩总分在200分以上并且位列EMBA项目录取人数的前10 %。
菁英学子奖学金于学生入学后发放,根据每学年学费上交情况按比例发放。获奖学金学生如在今后学习过程中出现违纪、学业不合格、退学等情况,所剩奖学金予以取消。
此奖项与“服务于区域发展国家战略专项奖学金”不可累加,同时满足时取奖励金额高的奖项。
2、服务于区域发展国家战略专项奖学金
A、粤港澳及台湾地区专项奖学金
为服务于粤港澳地区国家战略,加强粤港澳和杭州湾双湾互动,积极为粤港澳及台湾地区开展建设培养企业高端领袖人才,特设“粤港澳及台湾地区专项奖学金”,对正式入学且符合要求的EMBA学生给予专项奖学金。
申请及评选依据:提前批面试优秀或良好且就读期间工作地点主要位于粤港澳及台湾地区(具体指广东省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正式录取并注册入学学生;以及参加浙江大学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并注册入学的学生。学生需在第二学年提供入学后两年的主要工作地点在粤港澳及台湾地区的证明才可申请。
此奖项与“菁英学子奖学金”不可累加。
B、中西部发展专项奖学金
为服务国家中西部开发发展战略,扶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积极为中西部省份培养企业高端领袖人才,特设“中西部区域专项奖学金”,为工作地主要在中西部省份正式入学的EMBA学生给予专项奖学金。
申请及评选依据:提前批面试优秀或良好且就读期间工作地点主要位于中西部地区(具体指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 (区))正式录取并注册入学的学生。学生需在第二学年提供入学后两年的主要工作地点在中西部地区的证明才可申请。
此奖项与“菁英学子奖学金”不可累加。
3、勤学优秀奖学金
为鼓励同学勤奋学习,按时完成高质量学位论文,特设立勤学优秀奖学金。
申请及评选依据,需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按EMBA学制时间毕业。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修满学分,按要求提交论文并通过评审及答辩。
2)获评年度“EMBA优秀论文”荣誉。
如同时满足1和2条件的可累加。
4、健康力量奖学金
健康力量奖学金用来奖励就读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期间,在践行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健康力量”核心价值观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员或团队。
申请及评选办法:根据评选年度内取得的成绩,由学生或项目团队申请,中心组织评选。
5、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由学校研究生院设立,每年根据发布的通知要求由中心组织评选推荐。
6、恒逸基金奖学金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恒逸基金奖学金由恒逸集团向管理学院捐赠设立,范围涵盖EMBA中心学生。每年根据公布的评选条件和对象,由中心负责遴选,候选学生填写申请表递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公布。
7、春晓基金奖学金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春晓基金奖学金由管理学院校友鲁晓东、程春艳发起设立,范围涵盖EMBA中心学生。每年根据公布的评选条件和对象,由中心负责遴选,候选学生填写申请表递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公布。
三、EMBA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织及流程
EMBA中心成立学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中心各类奖学金的评选组织工作,人选由中心主任、副主任、项目学术主任、行政主任等组成。
EMBA学生奖学金评选发放流程包括:
1、 由中心颁布奖学金评选细则或通知,符合要求的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2、 中心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原则、条件和申请情况,初步确定获奖名单;
3、 初评获奖名单上网公示;
4、学院审核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奖学金由学校财务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扣税(由学校代扣代缴)后发放。
注: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所有
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