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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非全日制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3-09-20 14:30 浏览次数:101次

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育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学校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启动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管理学院EMBA在校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和方式: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实践创新能力(成绩加权平均)、体美劳素养(社会责任、协会贡献、班级贡献、校园文化节参与等),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教师评价、集体评价等相结合。

三、评价结果: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综合成绩排名为前40%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非全日制奖学金评选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流程:

1.成绩加权平均数(排名)

2.体美劳素养分数(排名)

3.班级内公示(3天)

4.各班主任填写班级汇总表,于10月8日前发送到 洪老师邮箱       

 

评价结果汇总.xlsx


评价联系人:洪老师,0571-88273026

邮箱:hongsiqiong@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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