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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EMBA招生录取第2号通知(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18 23:47 浏览次数:91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长:朱原、谢小云

副组长:杨翼、窦军生、黄灿、潘健、李文腾、王小毅、应天煜

  员:杜健、杜红、唐晓莉、王剑、王贞玉、张国芳

咨询电话:0571-88206871,咨询邮箱:mba@zju.edu.cn

申诉联系人:李文腾

联系电话:0571-88206603

电子邮箱:liwt@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大楼A923310058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满足管理学科门类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详见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314/c28498a2890520/page.htm)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1.复试项目选择

131917:00前,具有复试资格的非全日制MBA考生(不含EMBAiMBA)在参加复试前,可选择参加以下项目的复试:非全日制中文MBA项目、EMBA项目,且两个项目只能选其一;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非全日制中文MBA项目、EMBA项目平行复试并各自确定拟录取名单。

选择EMBA项目复试的非全日制中文MBA考生需放弃非全日制中文MBA项目复试资格,签订《2024浙江大学非全日制MBA中文项目复试选择承诺书》,并于31917:00前将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ba@zju.edu.cn并抄送:hongsiqiong@zju.edu.cn

231917:00前,具有复试资格的非全日制MBA考生(不含EMBAiMBA),可申请GMSCM国际项目复试。申请考生须参加GMSCM项目全英文面试,择优录取,优先被GMSCM项目拟录取的考生自动放弃非全日制中文MBA复试;未被GMSCM项目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非全日制中文MBA复试。GMSCM项目拟录取考生需要在531日前提供有效期内的英语成绩(TOEFL 78IELTS 6.0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申请考生请于31917:00前将《2024年浙江大学非全日制MBAGMSCM项目)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ycao@zju.edu.cn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1710800837796908.png

备注:

1)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2EMBA项目平行志愿通知:http://emba.zju.edu.cn/lists-activitynotice.html

3iMBA项目为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负责管理。iMBA复试及调剂通知网址:https://zibs.zju.edu.cn/articles/all.html

 

四、复试有关具体安排:image.png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查验打印件)。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20199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19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202291日前毕业)。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名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6.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3)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含应届生考生无学籍)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境外应届生),自考应届生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

7.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需严格按承诺书内容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满分100

1)涉及科目:政治理论

2)考试时间:32319:30-20:30

3)政治理论笔试复习参考资料:

1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人民出版社,202210月版;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234月版;

3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20243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

420233月至20243月期间,国际国内重要时事。

政治理论笔试采用开卷形式(仅限携带纸质材料进入考场)。

2.面试(满分100

面试内容:综合能力考察、外语能力(含听力及口语)

个人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政治理论*10%+面试成绩*9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5%+复试成绩*35%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管理综合、英语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3.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生,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4.平行复试结束后,若项目尚有名额,另行发布项目间调剂通知。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22-42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20日前寄到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中心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

1.浙江杭州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B720MBA教育中心(MPAcc项目办)联系电话0571-88206871,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不含同城)。

2.浙江杭州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B919E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71-88273026,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不含同城)。

3.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3A401i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71- 87572696,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不含同城)。

 

九、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管理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1:复试名单

2024年EMBA复试名单.pdf

附件2:《2024浙江大学非全日制MBA中文项目复试选择承诺书》

2024浙江大学非全日制MBA中文项目复试选择承诺书.pdf

附件3:资格审核特殊考生反馈表

资格审核特殊考生反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