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EMBA招生录取第6号通知(体检与培养协议)
一、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达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报告请清晰标注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项目名称(EMBA)。
二、培养协议签订
拟录取考生需下载附件,用A4纸打印2份,清晰工整书写乙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每一份协议包含两处签名,一处身份证号和一处落款日期,请勿遗漏。
体检报告和定向协议书请于4月20日前寄达以下地址,(其中体检报告首页须注明“EMBA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收件人和地址: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洪老师 电话:0571-88273026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管理学院B楼919,邮编:310058(仅接收顺丰或EMS,请勿使用“顺丰同城”)
三、 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填写
拟录取考生请于4月20日前登录考生系统(https://applysom.zju.edu.cn/user/login/som/68),在“申请状态”-“录取”栏目完成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填写。
务必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及地址,一旦确认,不可更改。
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