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读| 信息管理系统| 研究生专业学位系统

【研究生评价2】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非全日制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4-09-23 09:34 浏览次数:148次

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育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学校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综合素质评价对象:具有中国国籍的管理学院在校非全日制EMBA研究生。

评奖评优对象:具有中国国籍的管理学院在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新生、延期和休学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和方式: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实践创新能力(成绩加权平均)、体美劳素养(社会责任、协会贡献、班级贡献、校园文化节参与等),采“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教师评价、集体评价等相结合。


三、评价结果: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综合成绩排名为前40%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每年9-11月非全日制奖学金评选每年年末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拟推荐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其中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均排名前40%的研究生,拟推荐浙江大学五好研究生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在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单项有突出表现的,拟推荐浙江大学单项荣誉(包含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育、美育、劳育单项),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骨干,可推荐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集体研究生骨干(如班委)的30%。

四、集体荣誉

    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荣誉用以鼓励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班集体,该集体能充分发挥集体团结凝聚作用,践行优良学风,具有良好的集体关怀和文化氛围,参评学年内无一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且无一人受到违纪处分,比例不超过参评集体数的20%。

五、工作流程:

1. 各班根据【研究生评价1】通知公示的结果评选

2. 班级内公示(3天)

3. 各班主任填写班级汇总表,于2024年 9 月30  日前发送到 hongsiqiong@zju.edu.cn      

 

注: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评价联系人:洪老师,

邮箱:hongsiqiong@zju.edu.cn

 

2023-2024学年EMBA评价结果及推荐荣誉汇总表(包含延期同学).xlsx

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申请表.doc

2023-2024先进集体汇总表.xlsx




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