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价2】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非全日制研究生)
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育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学校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综合素质评价对象:具有中国国籍的管理学院在校非全日制EMBA研究生。
评奖评优对象:具有中国国籍的管理学院在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新生、延期和休学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和方式: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实践创新能力(成绩加权平均)、体美劳素养(社会责任、协会贡献、班级贡献、校园文化节参与等),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教师评价、集体评价等相结合。
三、评价结果: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综合成绩排名为前40%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每年9-11月)和非全日制奖学金评选(每年年末)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拟推荐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其中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均排名前40%的研究生,拟推荐浙江大学五好研究生。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在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单项有突出表现的,拟推荐浙江大学单项荣誉(包含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育、美育、劳育单项),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骨干,可推荐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集体研究生骨干(如班委)的30%。
四、集体荣誉
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荣誉用以鼓励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班集体,该集体能充分发挥集体团结凝聚作用,践行优良学风,具有良好的集体关怀和文化氛围,参评学年内无一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且无一人受到违纪处分,比例不超过参评集体数的20%。
五、工作流程:
1. 各班根据【研究生评价1】通知公示的结果评选
2. 班级内公示(3天)
3. 各班主任填写班级汇总表,于2024年 9 月30 日前发送到 hongsiqiong@zju.edu.cn
注: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评价联系人:洪老师,
邮箱:hongsiqiong@zju.edu.cn
2023-2024学年EMBA评价结果及推荐荣誉汇总表(包含延期同学).xlsx
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